河源再生资源
2014年第7期
(总第52期)
河源市再生资源协会 2014年8月11日
目 次
省市资讯 …………………………………………………………… 1
■河源社区再生资源在线回收将融入家庭服务网络平台 ■揭阳生活垃圾明年底有望“变废为电” ■我省将重罚乱排放垃圾行为
政策研讨 …………………………………………………………… 4
■商务部公告5项再生资源行业标准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相关政策研讨会在京召开 ■税收政策引导再生资源行业将掀整合潮
行业监管 …………………………………………………………… 7
■国家首次系统完整地提出市场监管顶层设计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
行业简讯 …………………………………………………………… 9
■2014年下半年钢铁价格或将持续低迷 ■成都四统一实现地沟油回收利用 ■上海家电销售增加电子废弃物回收功能 ■揭秘废旧家电富含的金矿
社会管理 ……………………………………………………………12
■民政部财政部通知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 ■上海社会组织将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我市公布第二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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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资讯
河源社区再生资源在线回收将融入家庭服务网络平台
7月15日,省市主流媒体报道了河源市家庭服务便民网络平台即将上线试运营,届时,市民只需轻点鼠标或拔打短号,家庭服务分分钟就可送上门来。为此,社区再生资源在线回收将融入这个统一的家庭服务平台。
据悉,家庭服务便民网络平台建设,经过几个月的法定招投标和审批程序,已完善各项证照手续,并与相关部门签订了建设合同。同时,今年4月被遴选为我市第三批社会管理创新观察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河源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据该中心负责人介绍,平台将严格按照商务部《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技术规范》和《家政服务网络中心运营管理规范》来建设和运营,既是对接供需、规范服务、保障安全的中心,也是全市统一的家庭服务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和指挥中心,其服务内容包括家庭服务、维修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社区导购、房屋租售、人才招聘、法律服务、生活百事及其他服务。其中,家庭服务包括家庭教育、家庭保姆、装修装饰、物品搬运、资源回收、礼仪庆典、保洁保养、家庭陪护、养老托幼、代办代购等,维修服务涵盖房屋建筑、家用电器、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家居用品等。
据了解,平台将通过电话、网络等信息手段,整合全市家庭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成为为市民、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的载体,打造便民、利民的服务平台,促进家庭服务、消费的便利化和规范化。据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初步统计,全市与该平台服务内容相关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有5000多家。
平台接到市民的服务要求后,会在数据库里为他们调出相匹配的家政服务项目,就近安排相应的服务机构派员进行服务,并由中心全程跟踪、评价。进入平台的家庭服务机构均须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核,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会被清理出平台;同时,还会对服务人员进行统一的业务培训。
平台的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软硬件的购置、人员培训等,所需建设资金约500万,预计今年11月上线试运营,明年1月正式启用,每年处理能力可达1万宗,可解决劳动和劳务岗位2000个。目前,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软硬件购置与开发及人员培训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
揭阳生活垃圾明年底有望“变废为电”
最近,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到揭阳考察重大产业项目,中德金属生态城是重要一站。据了解,生态城的关键项目的中德资源再生基地已经奠基,首期建成后可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吨,转化为每年2亿度的发电量供给园区使用,揭阳生活垃圾明年底有望“变废为电”。
据介绍,生态城的运作模式是将传统的金属加工业转型升级,改变高污染高耗能的缺陷,与绿色、生态相结合,变身为高附加值的现代产业。整个生态城规划用地3.7万亩,投资规模1500亿元。目前,生态城里的金属表面处理生态园一期电镀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预计8月份投入使用。揭阳市委书记陈绿平介绍,全市500多家金属表面处理的企业,整合成40多家,全都要入驻这里,从而实现‘零排放’,污水处理厂就建在电镀厂房的旁边,这对粤东地区来讲是个示范。
与德国欧绿保集团合作共建的中德叶绿宝资源再生基地是生态城里面的关键项目,计划投资30亿元。该项目首期投资13亿元,目前已经完成奠基,9月份可开工建设。通过这个项目,欧绿保集团将最先进的第三代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垃圾衍生燃料(R D F)技术带到中国,在环保贡献上相对于第一代(填埋)与第二代(直接焚烧)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具有明显的优势。该技术目前在中国国内尚无任何案例,这可能成为中国第三代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首例示范项目。
徐少华表示,中德金属生态城项目对于粤东西北传统产业乃至全省的转型升级都具有示范作用,希望揭阳市继续加强与德方的合作,科学建设规划生态城,吸引更多德国企业进驻。
我省将重罚乱排放垃圾行为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日前送审,对生活垃圾收费、垃圾处理等方面做了诸多具体要求。
《条例》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定的收集点或收集容器投放生活垃圾。鼓励物业管理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公开竞争方式获得区域特许经营权,采取上门服务、预约回收、定点回收等方式开展经营。禁止回收市政公用设施的专用器材、赃物及法律法规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同时,建立餐饮垃圾排放登记制度和收运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建设相应的餐饮垃圾处理设施,实行餐饮垃圾单独收运、单独处理。
《条例》要求,城乡生活垃圾实行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其中,城市居住地区,包括住宅小区、街巷等,由所有权人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管的,由自管的单位负责;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委托管理单位管理的,由管理单位负责。此外,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餐饮服务企业将餐饮垃圾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公共厕所、市政管道或混入其他类别生活垃圾,或使用餐饮垃圾及其加工物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或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饮垃圾饲养畜禽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未达到国家、省有关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市容环卫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市容环卫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从事清扫保洁、收运的单位在作业、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扬撒、遗漏生活垃圾以及滴漏污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营运过程中发生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突发事件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收运处理省外和境外垃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政策研讨
商务部公告5项再生资源行业标准
7月3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54号:《便利店分类》等35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经商务部审核,现予公布。
公告显示,涉及再生资源行业的规范共5项,分别是:废轮胎回收与管理规范(SB/T 11107-2014)、废玻璃回收分拣技术规范(SB/T 11108-2014)、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建设管理规范(SB/T 11109-2014)、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回收分拣技术规范(SB/T 11110-2014)、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交易行为规范(SB/T 11111-2014)。
公告明确,以上5项再生资源行业标准规范的实施日期为2015年3月1日。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相关政策研讨会在京召开
7月28日,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主办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相关政策研讨会在京召开。10家省级物资再生行业协会、9家企业代表、6家科研院校和多家媒体代表出席研讨会。
据悉,本次研讨会旨在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拟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税收政策方案,研究探讨适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税收政策;针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收车难、效益差等困难,研究探讨《条例》稿中增加相关扶持政策条款。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龙少海首先介绍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目录》征求意见稿的基本情况,结合业界发展现状、企业普遍存在的困难等情况,指出其中值得探讨之处。龙少海介绍说:“自2011年开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在全国一下成为高税负行业,四项合计应缴税率达19.04%,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由于无法得到进项税抵扣,只能按照销售额的销项税17%缴纳,这就形成物资再生行业税负之最。赋税过重又导致行业出现一系列乱象,首先,一些较大型回收经营企业利用一些区域性的优惠政策,形成了不公平的区域性市场竞争;另一方面,相当部分中小型企业采取现金购销不进账的办法,躲避税收。以上‘对应措施’造成市场畸形发展,企业举步维艰,国家税收严重流失。龙少海表示:“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命题,而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产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废旧物资的回收分选经营又是重要的流通环节,也是资源循环利用的基础工程。但是这样一个产业在今天的形势下却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较高的税负使得众多企业目前的处境极为困难。”
会上,业界学界代表积极发言,针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瓶颈、业界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行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做了全面深入的探讨。为再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建言献策。有业界代表指出,目前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存在两大偏见:一是认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是脏乱差、低公益水平的行业,存在环保不达标和违规倒卖整车;二是认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是暴利行业。他认为,正是这样的偏见导致政府和社会对行业的印象不佳,对业界的真实状况不了解,导致政策制定时对业界的扶持力度不够。他建议企业从自己做起,生产工艺要升级达标,让社会和政府放心;同时在税收方面企业应自律,做到颗粒入仓。也有代表指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存在政策不能落地的困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涉及镍、钴等稀缺资源回收,国家有关部门应在政策上予以扶持。而随着光伏行业的发展,光伏产品的回收问题也应引起重视。
针对业界的诉求,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国家开放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专家学者对推动相关政策修改给出了建议。专家表示,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相关政策的修改,应在现有政策框架内,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目录》进行完善,同时应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和政策起草单位的沟通,真实客观的反映行业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促进物资再生行业政策的调整。
针对以上问题,与会代表共同倡议有关部门调整物资再生行业增值税政策,为企业争取宽松有利的经营环境。与会代表提出两套建议:一是采取固定低税率扶持政策。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在拆解分选加工后销售的再生资源,缴纳增值税一律执行税率3%征收的扶持政策;对用作原料的利废企业允许按照取得回收经营企业再生资源销售发票(即3%进项税)进项额抵扣。二是在国家制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目录》中确定回收拆解分选加工品种,将各种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分选加工列入增值税优惠政策目录。
税收政策引导再生资源行业将掀整合潮
2014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年会最近在荆门格林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召开,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蒋省三表示,由于目前的税收政策主要向“利用”企业倾斜,产业链的上下游需要共享这些优惠政策,兼并重组则是最为便捷的方式之一。
受资源品整体价格持续下跌的影响,再生资源行业目前也处于艰难时期,除了部分有核心技术的企业探索出商业模式外,多数企业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政策补贴,部分企业甚至因亏损长期停产。在与会的经商人士看来,这种行业不景气的时期,恰恰为龙头企业提供了并购的时机。
现行的财政补贴政策,为行业上下游的整合提供了动力。据了解,目前国家对拆解废旧家电的补贴,统一向拆解企业发放,再由后者通过提高家电回收价格的方式向上游进行部分转移,这种不平衡直接影响了上游回收体系的建设。在当日发布的行业蓝皮书就写道,无序回收仍占据市场的主体,导致货源流向小作坊,部分正规企业反而“吃不饱”。在此背景下,拆解企业向上游的扩张成为必然。
另外,规模效应也推动一些企业进行兼并或重组。同为拆解企业,一台电视机,有的公司能回收利用三到五种材料,有的公司则可以回收十来种原材料,变废为宝的能力虽然可以体现在经济效益上,但也需要规模经济的支撑。
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年会上介绍,借助资本市场是中小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捷径,格林美上市四年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超过40亿元,实现了高新技术和资金的结合,一个民营企业走向公众公司,需要发生一番天翻地覆地变化,建议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搭建一个平台,更好地与风投及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
◆ 行业监管
国家首次系统完整地提出市场监管顶层设计
7月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和社会共治等基本原则。部分专家学者认为,这份意见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首次系统完整地提出关于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的顶层设计,又是2020年前改革市场监管体系的行动指南。
《意见》明确了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和社会共治等基本原则,强调立足于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到2020年建成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定型的市场监管体系。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大的危害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切实解决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金融服务、网络信息、电子商务、房地产等领域的问题。要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意见》提出七大工作任务: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商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政府不得限制进入。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禁止变相审批、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二是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依据标准监管、严厉惩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风险管理、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保障公平竞争。
三是夯实监管信用基础。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促进信用信息的社会运用,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是改进市场监管执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公开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强化执法考核和行政问责,确保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五是改革监管执法体制。解决多头执法、消除多层重复执法、规范和完善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做好市场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整合优化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
六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
七是完善监管执法保障。及时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健全法律责任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能力保障,确保市场监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清正廉洁、公正为民。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
7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会议还研究了推动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部署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等事项。
会议指出,在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大力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是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让“信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桩”。
会议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建立了反映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并要求即时公布股东出资、股权变更等信用信息,有关部门要对公示信息进行抽查。设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部门间互联共享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对不守法、不诚信行为“广而告之”,让违法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为诚实守信的企业树“金字招牌”,让诚信企业在公平竞争中不断增多壮大。
◆ 行业简讯
2014年下半年钢铁价格或将持续低迷
据近期的行业统计,钢铁PMI为46.4%,重返萎缩区间,反映出钢铁行业仍然面临诸多困难,企业生产经营难言乐观。
在各分项指标中,新订单指数为45.8%,环比下降12.0个百分点;新出口订单指数为51.6%,环比回落0.5个百分点。这表明国内钢材供需矛盾仍然突出,终端需求表现低迷,在钢材价格持续下降的情况下,代理商和终端用户向钢厂订货更加谨慎。此外,生产指数为45.4%,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环比下降7.6个百分点,表明钢铁企业的生产情况受需求萎缩的影响较大;产成品库存指数为58.6%,同比上升9.2个百分点,环比上升4.6个百分点,表明钢铁企业的产品销售不畅,库存积压逐渐严重;购进价格指数为26.1%,采购量指数为44.6%,原材料库存指数为43.2%,均有所下降,表明钢铁企业由于产品销路不畅,采购意愿不强,采购量减少,多数企业通过使用库存原材料维持生产运营,从而使购进价格指数大幅下降。
房地产市场开发销售萎缩,也进一步加大了钢铁需求萎靡的现状。据有关统计,1至5月份,本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累计达到125573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回落2.9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53716亿元,同比增长17.2%,增速回落3.2个百分点。其中,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64594亿元,同比增长14.0%,增速回落1.7个百分点,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比重为42.02%,占比同比下降1.1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回落,表明实体经济的活跃度较低,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热情不高。
在下游制造业行业中,1至5月份,金属制品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的投资同比增速加快,其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将成为今年主要的用钢行业。由于钢铁市场的整体不景气,废钢铁的回收也受到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废钢铁回收企业的积极性。
成都四统一实现地沟油回收利用
8月3日,由成都市废弃油脂资源利用协会主办的成都废弃油脂行业专用收运车辆交接仪式,在成都三河场举行。为解决成都市废弃油脂去向不明所带来了的食品安全隐患,打击不法商贩,同时方便社会公众对废弃油脂资源利用行业的监督。协会全面推行废弃油脂回收“四统一”:统一专用车辆,同一行业标识,统一持证上岗,统一员工着装。
据统计,成都每天动、植物油脂的总消费量高达2000-3000吨,由此产生的废弃油脂约为500-700吨。若不进行无害化处理,大量废弃油脂将会造成城市环境污,甚至还会被不法商贩重新带上饭桌。
据协会会长王金华介绍,到明年8月,200辆废弃油脂收运车将分期分批投入使用,同时还试行启用了废弃油脂物联网电子信息监管系统,将每个回收点回收的废弃油脂数记录下来,并传输到网络上进行数据保存和信息整理。
运收车将会把各个餐饮单位和城市地下管道的废弃油脂运送到废弃油脂处理厂和化工厂,用于生产沼气、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产品。实现变废为宝,让废弃油脂成为“城市油田”资源。
上海家电销售增加电子废弃物回收功能
上海为了破解长期以来的电子废弃物回收难题,于近日推行的一项“绿色回收、循环消费”新举措,在现有家电销售和维修网络中“叠加”电子废弃物回收功能,实现电子产品销售、维修、回收的全链条服务。市民凭卡参与其中,即可获得环保积分,通过绿色回收带动绿色消费。
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尚玉英介绍,这一新举措除了在现有家电销售和维修网络中逐步设置电子废弃物回收箱,还将通过“阿拉环保卡”和“回收人员管理卡”将广大市民和专业从业人员与“绿色回收、循环消费”联系起来,逐步实现回收设施更完善,回收激励更到位,回收服务更便捷。
今后,上海市民从居委会领取“阿拉环保卡”后,只需登录“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阿拉环保网”或拨打免费热线电话,就可激活个人信息,之后在相关家电销售商场或家电维修店缴纳电子废弃物,即可获得环保积分,再通过相关银行和商业网点可进行变现、消费或兑换礼品。
据了解,发放“回收人员管理卡”,主要是用于记录回收人员身份信息和回收信息,推行持证上岗,推进回收行业规范服务。这一创新举措将首先在上海浦东、长宁、静安三个全国文明城区试点,再逐步推广至全市范围。按照相关规定,上海目前回收的电子废弃物共有六类,包括手机、优盘、传呼机、耳机、充电器和光盘,电池和荧光灯管暂不在其中。
揭秘废旧家电富含的金矿
现在有很多人会回收废旧家电,可不要小看废旧家电,蕴含了很多的循环资源。以旧电视机为例,外壳是塑料,电线和变压器含有金属铜,荧光屏是玻璃材料,这些,都是可以循环使用的再生资源。如果能够科学利用,这些堆积如山的电器垃圾,将会成为原生资源的重要补充, 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不仅可以弥补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资源不足,而且与使用没有经过加工生产的原生资源相比较,具有生产消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的特点。所以世界各国都把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给以扶持。
长期以来,从事废品回收及加工处理的行业,多是一些小型企业或个体作坊,设备简陋,操作不规范。对于有毒有害物品的回收和处置,缺乏安全保证。比如电视机荧光屏中的荧光粉,含有金属汞,如果处理不当,会对人体造成危害。而空调、电冰箱中的氟里昂,能够破坏臭氧层。在回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回收设备。
同时,对于这些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的危险品,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 妥善储存,以免造成泄漏。然而,一项调查显示,在废品回收行业中,百分之九十的从业人员都是农民工,其中大部分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因此,废旧家电资源的再生处理,不仅需要严格操作规程,同时还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使他们学到相关知识。
◆ 社会管理
民政部财政部通知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
7月31日,民政部网站公布了民政部、财政部近期联合发布的《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社会团体通过的会费标准,不再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这份于7月25日发布的通知作出了明确规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会费标准的额度应当明确,不得具有浮动性;不得采用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以外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除会费以外,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通知同时对会费标准备案取消后的管理方式进行了明确,包括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制定或修改的程序;社会团体通过的会费标准决议要在30日内向全体会员公开;社会团体应每年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社会团体在年检时填报会费收支情况,纳入年度检查;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对社会团体会费收支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上海社会组织将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7月18日,上海市召开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引入社会组织管理和诚信建设现场会,会上,上海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与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综合处会签订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引入社会组织管理和诚信建设的工作协议》,标志着上海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在全国首次实现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全面对接。
据了解,上海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后,取消了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引入,既有利于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审核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也为社会组织年检、评估、购买服务和孵化基地准入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我市公布第二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7月30日,河源市社会组织网公布《河源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河源市市本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本次公布的社会组织共19家(其中社会团体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家、基金会1家)。
据悉,《目录》根据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实施方案》(河委发〔2012〕25号)和河源市民政局《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河民〔2012〕140号),将作为选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依据。
此外,我市去年7月首次公告的37家(其中社会团体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家)。目前我市现有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有5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