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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有奖举报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07-31 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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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近日制定下发《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内容包括随意倾倒、私自倒卖、私设消纳场所、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人应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车辆主要特征,要附带清晰可查证的图片、影像资料(带车牌照、车辆进出、有倾倒撒漏行为过程等),并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对于通过热线电话方式举报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应保存违法图片和影像资料,以备向相关部门提供。

青岛有奖举报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方式可以电话举报或者微信举报。《办法》明确,奖励举报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区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核实。

核查属实的,由各区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发放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各区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经调查情况属实,对实名举报人给予奖励:对举报随意倾倒、私自倒卖、私设消纳场所的,每人每件奖金200;对举报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的,每人每件奖金50

对违法行为无法查实,或在受理举报前已被媒体曝光,或已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处罚的,或举报人采取多头重复举报、恶意举报的,以及情节显著轻微的,对举报人不予奖励。对同一违法行为,奖励首位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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