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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迎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考察组,到河源市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中心开展等级评估现场考察,听取中心负责人汇报,围绕《河源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分细则》的106项指标,逐项核对并查阅档案资料,并对中心综合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据悉,为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能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这是我市继今年1月开展的首次评估工作的第二次,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共14家,为2016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并近三年年检合格和无违法情况。此前,我市印发《河源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河民〔2017〕132号),都是委托广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心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开展评估。为做好该工作,市民政局于10月30日在2017年市直社会组织待级评估授牌仪式上,对2018年度社会组织参评单位进行了评估工作培训,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关领导、专家出席培训并授课。
评估会上,专家对评估内容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社会评估等四项一级指标共106项四级指标逐项核对,充分肯定了中心在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发展方面所作的努力和成效。同时,提出了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服务能力的建议。
据了解,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市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评估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评估专家实地考察社会组织等相关工作。考察组对参评的社会组织实地考察后提出初评意见后,评估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作出终评结论,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告。等级为1A至5A级,其中951分以上为最高等级的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