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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三年内16条入库支流水质要全面达标
日前,我市印发《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计划》),将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保护新丰江水库水域和集雨区,加强综合整治,巩固改善新丰江水库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明显提升、三年基本实现目标”。
《计划》确立了本次行动计划的库内水质保护目标和入库支流水质保护目标。在库内,新丰江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水质要保持地表水Ⅰ类标准,2020年底前,二级水源保护区水质评价指标要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域水面无垃圾、水浮莲等漂浮物。
在入库支流水质保护方面,新丰江16条主要入库支流水质要在2020年底前全面达标。其中,新丰水、大席水、连平水、忠信河、骆湖水、灯塔河、船塘河、大湖水、崧头河、高陂水、林石河、恶马坑、上莞河共13条入库支流16个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南坑溪(东源段、连平段)、小水河(连平段)、大寨水共3条入库支流4个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主要入库支流水面无垃圾、水浮莲等漂浮物。
根据《计划》,我市将开展入库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入库河流排污口排查,全面清理非法设置、设置不合理、经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保留的排污口要设置规范化标识牌,实施清单管理。我市将建立水浮莲清理打捞长效机制,投资约4200万元,于明年4月底前建成新丰江水库拦漂二期工程。
为进一步解决污染源问题,我市还将通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改造、优先完善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规范污泥无害化处理、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等措施,强化村镇生活污染治理,2020年底前,村庄保洁覆盖面要达到100%。此外,还要加强农村农业污染防治,加强库内养殖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开展矿产开采整治,清理整顿环湖餐饮场所,加快推进桉树林改造,严格控制水库移民回流。
在矿产整治方面,我市将推进南坑溪、恶马坑流域源头铁帽山矿区闭坑生态修复工程,并于明年12月前完成;在桉树林改造中,我市将停止对现有桉树林施肥施药,在今年底前完成新丰江周边1公里范围内3.58万亩桉树林改造任务。
《计划》要求,要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排放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应按要求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进一步完善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一律停业、关闭。
同时,要实行重点环境问题和重点污染源挂牌督办制度,每年开展一次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对集雨区水污染企业进行整治。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等相关文件,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对违反国家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