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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三周年发展观察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24-08-30 08: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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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年建设,两个履约周期,全国碳市场从总结地方试点碳市场建设实践、借鉴国际碳市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从发电行业入手,于2021年7月启动上线交易。截至目前,纳入重点排放单位共2257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40%以上,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市场。

三年间,全国碳市场的建设经历了怎样的历程?有哪些变化?未来如何更好发挥碳市场功能,有效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市场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平台交易有效运行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碳市场建设的前提。“经历了三年的建设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政策法规基础框架搭建完成。国务院颁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首部专项法规。”日前,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在2024年中国碳市场大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表示,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登记、交易、结算三项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与《条例》共同形成了涵盖“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的多层级制度体系,为碳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夯实了基础。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形成了包括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与核查,配额分配与清缴,市场交易与监管等部分的体系架构。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配额分配方案,并向重点排放单位发放各年度碳排放配额。重点排放单位每年核算并报告上一年度碳排放数据,还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数据核查。重点排放单位需在履约截止日期前,提交不少于自身实际排放量的配额用于履约。

保障数据真实可靠,确保交易的公平性。202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碳排放核查机构、排放报告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纳入刑事规制范围,明确量刑标准,发挥了刑事司法的震慑作用。

“为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运行,生态环境部组织建立了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等信息系统。”夏应显说。

他进一步解释,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记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相关数据;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记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的持有、变更、清缴、注销等信息,并提供结算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的集中统一交易。

三年的建设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完成。目前,全国碳市场法规保障得到加强,配套技术规范不断完善,在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基础上,持续夯实全国碳市场发展各项基础性工作。

碳价稳中有升,市场扩容将推动绿色发展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首日实现开门红,成交量410.4万吨,成交额2.1亿元,收盘价51.23元/吨,较48元/吨的开盘价上涨6.73%。全国碳市场经过两个履约周期,市场交易规模逐步扩大,交易价格稳中有升,交易主体更加积极。

截至2024年7月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4.67亿吨,累计成交额271.58亿元。其中,第二个履约周期内增长明显。

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数据显示,第二个履约周期综合价格收盘价在50—82元/吨间波动。2023年年底,综合价格收盘价为79.42元/吨,较开市首日开盘价上涨65.46%,较第一个履约周期收盘价上涨46.48%。随着第三个履约周期相关工作的持续推进,市场交易价格整体呈稳步上扬态势。

企业通过碳市场交易,收回碳减排成本,且有所回报,就会更有动力推动自身减排行动,形成良性循环。合理的碳价上升预期是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和投融资关键。当碳价高于边际减排成本时,企业投资低碳技术的内部回报率将显著提升,这将吸引大量资金涌入,促进经济向低碳转型。

近日发布的《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相比2018年,去年全国火电碳排放强度下降2.38%,电力碳排放强度下降8.78%。随着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以市场的手段推动行业减排的效果还将进一步显现。

“今年,国家将进一步扩大全国碳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在电力行业基础上纳入电解铝、钢铁等行业企业。”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朱国辉告诉记者。

“现阶段迫切需要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严刚曾公开表示。扩大行业范围是提升全国碳市场有效性、活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途径。迫切需要科学合理确定不同行业的纳入时间,分阶段、有步骤地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碳排放重点行业。

那么,如何判定一个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的条件已经成熟?严刚表示,经过分析研判,他们提出了几个判定原则。第一是要看行业减排的迫切性;第二是要看行业能否统筹减污和降碳;第三是要考虑行业的接受程度;第四是数据质量的基础;第五是要看行业边际减排成本;第六是看国际社会的关注度。“基于这些原则,我们也进行了全国碳市场扩容成熟度分析,研究结果显示,水泥、电解铝、钢铁行业在上述各方面更具优势。”严刚说。

重启自愿减排市场,国际关注度持续提升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两个市场既各有侧重、独立运行,又互补衔接、互联互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

然而,我国自愿减排市场的发展也经历了一波三折的过程。此前,中国减排项目的核定减排量主要供给欧盟碳市场,但2012年欧盟宣布2013年后不再接受来自中国的核定减排量,外部需求转向内部供应。随着我国建立自己的碳市场,内部需求也随之扩大。2013年10月,我国的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上线,2015年1月,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正式上线,标志着CCER进入交易阶段。

2017年3月,由于存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国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申请,已备案的存量CCER仍可参与交易。

通过自愿减排交易,企业可获得经济回报,更加主动自觉地参与低碳技术开发与应用。我国的自愿减排交易再次启动。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随即,先后发布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4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2023年11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规则(试行)》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北京绿色交易所(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制定并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和结算规则(试行)》。2024年1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正式启动。2024年6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第一批共5家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至此,我国自愿减排市场凑齐最后一块“拼图”。

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以来,各类市场主体踊跃参与,截至目前,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累计开户4582家。“从整个交易情况来看,目前CCER的交易价格从2020年的每吨10元左右上涨到2024年7月的每吨77.9元,未来仍有上涨空间。从累计成交量上来看,截至今年7月已达到4.7亿吨,成交量与碳排放权配额交易量相当,累计成交金额超70亿元。”国家气候战略中心首席科学家徐华清介绍道。

此前有业内机构预计,全国碳市场初期,每年CCER的理论需求量将达2.5亿吨左右,未来随着市场的逐步健全和方法学的发布,CCER市场预计将释放更大的需求。

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也让我国自愿减排核定量有了再次“出海”的可能。“自愿碳市场的国际化发展,目前已具备了相当的条件。”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介绍,我国的自愿碳市场,在设计之初,相关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已最大程度与国际通行做法、《巴黎协定》全球市场机制要求保持一致,为互认创造条件,包括对于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真实性、唯一性和额外性的要求,以及对可持续发展各方面影响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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