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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三多”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24-08-29 09: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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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发布的《中国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现状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各类低值可回收物总回收率约为26.6%,远低于我国主要再生资源75%以上的平均回收利用率。低值可回收物是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具有一定回收利用价值、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危害的各类废弃物,具备废弃物和可用资源的双重属性,如废塑料包装、废旧纺织品、废玻璃等。目前,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工作存在政府重视不够、企业回收积极性不强、公众认识度不高等问题。笔者认为,应当立足“三多”,实行多主体协同发力、多环节全链条处理、多手段配合的机制,共同推进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工作。

多主体:政府、企业、公众和环保志愿者共同努力

政府应当加强管理体制建设和政策保障。低值可回收物回收需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商务等部门要分工合作。政府应当构建并完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网络体系,制定并发布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目录和实践指南,加强分选中心建设用地、用能等基础要素的保障,合理布局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场等。探索建立特许经营制度、押金回收制度、财政补贴制度等,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企业和居民广泛参与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工作。

企业应加强技术模式创新,通过技术工艺设备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理顺回收利用价值链,探索无害化、智能化和资源化的处理模式,实现低值可回收物从源头分类到中端分拣处理、末端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加大可再生资源的资源化力度。

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应主动规范生活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交投行为,将使用过的牛奶盒、纸箱、塑料袋、玻璃瓶、塑料瓶、废旧纺织品等低值可回收物投放至专用回收箱,实现生活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分类投放。

环保志愿者作为生活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分类的宣传员,可通过开展“近邻党建”、党员“双报到”和“党员认岗位”等活动,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公众传递生活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分类理念,带领更多人加入到绿色低碳生活中来。

多环节:源头分类、精细分拣、综合利用

统筹抓好源头分类端、分拣处置端和综合利用端各环节,以基层生活源回收为分类源头,以大、中型分拣站为处置核心,以再加工利用企业为利用终端,构建全链条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在源头分类端,持续优化分类投放设施,通过投入分类垃圾桶,将生活垃圾和各类低值可回收物进行分类,并常态化做好垃圾桶清洗和消杀工作。居委会和物业应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引导,督促居民做好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类。

在分拣处置端,引入现代化的分拣设备和预处理设施,将经过消杀处理的低值可回收物进行精细化筛分。在分拣处置收运环节,对回收设施、回收车辆、回收装备和路线设计等全流程进行规范化电子联单管理,保证各环节数据溯源,实行智慧化监管。

在综合利用端,按照低值可回收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等,选择合适的再生利用工艺。加强政策引导,规范交易平台的搭建,引导相关企业和公众积极参与低值可回收物的市场交易,提高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效率。

多手段:规范、经济、技术、宣传等相互配合

目前,全国仅有18个城市出台了《低值可回收物目录》或专门管理办法等,专门针对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不利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应当完善相关规范,明确规定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类标准、分类依据、经营模式、监管职责等,为低值可回收物分类投放、投放点设置、收运处置和综合化利用等工作提供依据和标准化路径。

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再利用全产业链建设,不断优化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类和处理方案,在税收、补贴、金融和优先信息获取等方面对相关企业及其产品给予适当政策倾斜。明确低值可回收物补贴标准,对不同品种低值可回收物进行综合效益评估核算,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专项补贴和动态补贴制度。

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或通过政、产、学、研协同创新,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强化对低值可回收物智能分拣系统、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的研发,运用红外光谱及图像识别技术对低值可回收物进行高效、准确的分拣和打包压缩,形成低值可回收物高值化产业技术链。

加强公众对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类、运输、处置、再利用等知识的了解至关重要。利用低值可回收物全过程处理数智平台,在社区、学校、单位等深入推动垃圾分类和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宣传,组织公众实地参观低值可回收物分类、处置全过程,让公众全过程感受规范化处理处置带来的好处,促使更多主体参与到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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