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河源再生资源网!今日是: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鲤城28家废旧金属收购站签下责任状 不再收购井盖等公共设施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1-11-10 00:00:00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鲤城28家废旧金属收购站签下责任状 不再收购井盖等公共设施

近段时间,一直持续关注市区井盖缺失问题。目前,泉州市也开展了市区窨井盖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更好地解决井盖缺失问题,8日,鲤城公安分局与辖区的废旧金属收购店签订责任状,要求他们不得收购井盖等公共设施。

据了解,目前在鲤城区一共有28家在工商部门登记并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收购店。8日,鲤城公安分局与这28家收购店法人代表签署《鲤城区废品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责任状》。责任状规定了收购店责任,包括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应到公安机关备案否则不得收购,不得收购井盖等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 

签署责任状的收购站店家都必须将责任状张贴在店面显著位置。一位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者陈女士表示,责任状的签署不但不会对现有生意造成影响,反之,能净化废旧金属回收市场。

鲤城警方将不定期对市场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对涉及治安案件知情不报,纵容包庇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为犯罪分子提供方便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鲤城警方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偷盗、销赃公共设施井盖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警方将对辖区废旧金属收购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抓好备案工作,加强路面监控,打击偷盗公共设施井盖行为;力争破获一批偷盗、销赃公共设施井盖案件;清理整治辖区内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从源头上遏制销赃窝点。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