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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塑料污染治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1-04-01 11: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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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举行的民生协商论坛,聚焦“推进塑料污染综合治理”协商议政。根据浙江省政协调研组会前调研情况,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华宣奎作重点发言。摘录如下:

目前,全省塑料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五方面问题:

●农贸市场塑料用品减量潜力巨大。

●面对新挑战需要更多应对实招。

●可降解塑料制品或其他替代产品生产缺少统一标准。

●替代产品供给短期存在缺口。

●回收利用体系缺少系统配套。

建议

01、因地制宜、依法治理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区域分领域分行业实施塑料污染综合治理,将塑料污染综合治理的重点放在强化源头减量、循环利用上。

推动国家尽快出台塑料污染综合治理立法,推进《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立法修订,夯实法律法规基础。

开展专项执法,将塑料污染综合治理落实情况的重点问题纳入省级环保督查范畴。

02、标准先行、依规施策

统一塑料制品名称的表述口径,确保监管和执法依据统一、标准统一。

尽快出台浙江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进一步细化各领域塑料制品禁限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政策界限和执行标准,通过行业类别进行细化,如食品行业、化妆品行业等。

推动建立塑料制品分级和标识制度,便于公众直观选择。

坚决禁止伪降解塑料制品。

推动国家出台全国统一的塑料制品技术指导标准和全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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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系统集成、闭环管理

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全链条闭环管理。

把“治塑”工作纳入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考核标准,在“五化”改造市场中,建立农贸市场塑料袋购销相对集中制度,把消费者有感有偿使用塑料袋机制真正落到实处。

建立通畅的末端处理渠道和处理设施,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

鼓励探索实施乡、村两级“田长制”,提高废旧农用地膜回收率和再利用率。

坚持陆地与海域共同推进,开展江河湖泊、港湾塑料垃圾清理和清洁海滩行动,防止塑料污染进一步扩散到海洋。

04、创新引领、产业带动

树立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技术创新导向。

加强质优价廉的可循环、可降解材料规模化、连续化生产关键技术研发,完善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的全产业链关键技术集成,突破关键原材料卡脖子技术,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品研制的科技支撑。

在浙江省构建数字化改革“1+5+2”工作体系中,将塑料污染综合治理的全流程业务场景嵌入数字社会综合应用中,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塑料污染的精准化治理。

推动建立“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消费—绿色再利用”的绿色产业链,引导传统塑料制品企业主动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实施不可降解塑料替代材料补链项目,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05、政策赋能、多元共治

统筹利用中央和省级节能减排等相关专项资金,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鼓励各地通过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产业基金等手段,支持可降解材料和制品生产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税收减免、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等政策。

建立低价值塑料制品回收补助制度,支持废旧资源再生加工企业按规定享受用地和税收等优惠政策。

强化政策宣传贯彻,调动企业参与塑料制品技术新老替代的积极性,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塑料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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