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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回收旧电瓶炼铅 连云港7名男子被公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11-18 09: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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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炼金属铅,连云港7名男子大量购进废旧铅酸电瓶,组织人员非法进行拆解和加工冶炼,炼铅废气废渣随意排放,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据了解到,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孙某等7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

养猪场里竖起烟囱五人合伙"建厂"炼铅

十月的天气,秋高气爽,此时的农村一片秋忙景象,但是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某村的一养猪场内,却常有装满废旧电瓶的货车进出,还有电钻声响起,刺鼻气味四散,滚滚黑烟从烟囱中涌出,与这里的农村场景、秋忙景象格格不入。

2019年10月,孙某等几人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无任何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情况下,经商议共同出资,在海州区某村郑某所有的养猪场内合伙开了一家"小工厂",利用废旧电瓶还原铅锭。厂子建好后,孙某负责联系卖家收购废旧电瓶。在准备炼铅设备和材料的过程中,孙某加入了一个还原铅的微信群,在这个微信群里,卖铅酸电瓶的、卖炉子的、收铅的,关于烧铅需要的东西应有尽有。就是在这个群里,孙某认识了韩某。

微信群里寻卖家收购电瓶搞起土法冶炼

韩某是扬州某金属回收公司的股东兼实际负责人,这是家废旧铅酸电池的收集、转运企业,韩某的日常工作也是收集、销售废旧铅酸蓄电池和铅锭。2019年10月,孙某联系到韩某,希望他帮助自己收集废旧电瓶,愿出高价收购。韩某在没有仔细核对孙某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企业委托手续和收购用途的情况下,答应向孙某出售废旧酸电池。

非法回收旧电瓶炼铅 连云港7名男子被公诉

韩某通过物流公司发布从扬州运普通货物到连云港的信息。有货车司机接了单,韩某再安排公司的刘某出货。刘某明知,按照规定托运废旧电瓶需要专用车辆,必须销售给有处置和收购资质的单位,仍然将货物通过普通货车发到了孙某所在的"小工厂"。就这样,韩某、刘某共分七次向孙某出售了220余吨废旧铅酸电瓶,每吨售价9000多元。

雇工人炼制铅锭造成重金属铅污染

废旧电瓶被送到后,孙某等人就雇佣了一批工人对废旧铅酸电池进行拆解,将电瓶拆卸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电瓶壳子,一部分是电瓶极板。电瓶壳子直接卖掉,孙某在微信群里找到了买家,以每斤1.8元出售。后将电池极板等拆解物拖运至养猪场院内的自建厂房,雇佣刘某等人进行火法冶炼铅锭,后将铅锭出售非法获利。

经查,孙某等人在海州区某村养猪场内自建厂房进行火法冶炼铅锭,冶炼项目选址、生产规模、工艺、装备及环境保护等不符合《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项目生产过程未按照要求采取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废气、废水排放,原料及固废暂存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会在一定范围内对大气、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一定范围内造成持久性重金属铅污染。经检测,案发地附近多处土壤铅含量均超标。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孙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处置有毒物质,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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