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上旬,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印发《关于做好我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河治理办函〔2011〕9号)和《关于做好我市上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资料的通知》(河治理办函〔2011〕9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总结和材料上报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有关要求,我会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严格按河源市“小金库”治理办公室及市民政局的文件通知开展工作。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开展了宣传动员和自查自纠活动,完善了人财物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广泛宣传教育,提高职员认识,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小金库”治理落到实处。 一、广泛宣传,深刻认识“小金库”治理的重要意义。 按照河源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会依时召开会长办公会,在理事会成员上明确工作目标,要求理事会成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务必认识“小金库”的危害,强调了“小金库”治理的重大意义,并印发了本会的专项治理工作文件通知。通过宣传教育,使全体成员普遍了解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法规,为下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好思想动员、政策准备工作。同时,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上报协会的“小金库”治理相关信息。 我会充分认识到“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重要性,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注重工作人员尤其是财务人员对“小金库”危害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教育党员和管理人员要事实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努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加强组织,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保障度。 为提高“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力度,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河源市再生资源协会“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会长、党支部书记许建青任组长,各部门和财务人员具体负责。 为使工作有效推进,我会认真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的监督工作,并建立了对“小金库”问题的举报受理制度。针对“小金库”隐蔽性强、情况复杂等问题,我会主动公开信息,通过下发函件并在河源再生资源网刊登内容。为做好“小金库”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了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设立并公开了本会和市治理办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全行业的监督。 三、健全制度,通过标准对照来完善长效机制。 开展工作以来,我会始终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并结合协会的年度工作,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河源市再生资源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小金库”治理有关工作要求,我会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并新制订了《民主选举制度》、《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监事制度》、《印章与文件管理制度》、《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我会通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工作中不但没有发现问题,而且全员上下提高了责任心,增加了法制意识,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工作公开透明。下步,将不断完善和补充日常的其它制度和规则,落实和细化各项工作,并实行责任制,按规定实行岗位的年、月、日工作的规律性,严格要求按规定程序办事。继续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宗旨,进一步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