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布《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
民政部近日发布《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社会工作者不得利用与服务对象的专业关系,谋取私人利益或其他不当利益,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据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引》旨在推动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引导社会工作者积极践行专业价值理念、规范专业服务行为、履行专业服务职责。 注意到,《指引》着力规范了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要求其尊重服务对象,全心全意服务。《指引》规定,社会工作者应以服务对象的正当需求为出发点,全心全意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最大程度地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社会工作者应平等对待和接纳服务对象,不因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社会地位、教育程度、身体状况、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而区别对待。 《指引》还特别要求社会工作者应培养服务对象自我决定的能力,尊重和保障服务对象对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决定进行表达和选择的权利。 根据《指引》,社会工作者应尊重服务对象知情权,确保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了解自身和机构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获得服务的情况和可能由此产生的结果。应在不违反法律、不妨碍他人正当权益的前提下,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对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资料予以保密。 此外,《指引》还要求社会工作者应与同事建立平等互信的工作关系。社会工作者应认同机构使命和发展目标,遵守机构规章制度,按照机构赋予的职责开展专业服务。在提供专业服务时,应诚实、守信、尽责,积极维护专业形象。应在自身专业能力和服务范围内提供服务,运用专业视角,发挥专业特长,参与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社会福祉,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