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建发〔2011〕489号)精神,适度、有序发展我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着力培育若干家起点高、具有规模和示范效应的回收拆解骨干企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广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与我委(商贸服务业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联系人:蓝莉香,电话:020-8313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