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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设专项资金孵育社会组织
来源:政策研究室 时间:2011-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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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12月24日接受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专访时透露,近期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其中将首次提出培育发展群众生活类的社会组织,还将在省市县区设立孵育专项资金,实施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计划。另外,王长胜还回应网友问题表示,将考虑校友会注册登记试点,但业主委员会、老乡会目前仍不能注册登记。

    “2015年目标很超前

    据王长胜介绍,截止到今年9月底,全省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29931个。尽管社会组织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但全省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才2.7个,这个数据不及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1/5,只相当于美国的1/40

    王长胜12月24日透露,近期即将出台相关方案和意见,基本的精神是坚持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级别化、去垄断化,推进民间化、自主化,放宽准入门槛,加快培养发展。

    相关方案和意见核心内容将包括到2015年全省社会组织总量达到5万个以上,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5个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8个以上。到2015年专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80%以上,大部分社会组织能够承接政府的转移、委托、授权的职能,能够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几个目标还是很超前的,王长胜表示。

    首次提出降低准入门槛

    另外,为了满足城乡基层群众的生活需要,将首次提出培育发展群众生活类的社会组织,要求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给予资金扶持,年底前将出台《广东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指导意见》。将建立孵化基地和福利资金。明确采取政府引导、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公众监督、社会民众受益的模式,在省和地级以上市实施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计划,建立孵化资金,在省市县区设立孵育专项资金,资金采取申请制。采取分类扶持方式,对符合申请社会组织给予补助。

    今后社会组织登记宽进严管

    按照此前的实施意见,今后社会组织登记要实施宽进严管,放宽准入门槛。昨日有不少网友就咨询校友会、业委会今后能否登记为社会组织?对此,王长胜表示,按照民政部的有关规定是对校友会要从严控制,但没说严格禁止。初步想法是先在部分具有较大影响、活动规范有序的校友会进行注册登记试点,待摸索经验后逐步地推广。

    至于业主委员会不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规定,即不是法人单位,暂不作为社会团体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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