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污染物治理协调小组日前召开2025年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部门协调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新污染物治理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省工信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分别介绍了本部门、本领域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王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作出部署,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推动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有效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会议指出,2024年部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聚焦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遵循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管控理念,坚持“筛、评、控”和“禁、减、治”新污染物治理总体思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开展化学物质基础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和执法检查等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会议强调,新污染物治理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际公约履约,全省各级、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重大改革任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风险管控体系,着力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健全完善“省负总则、市县落实”的管控体系,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以高水平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促进相关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紧盯年度工作任务,对标对表,靠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方案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要严格遵循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积极防控新污染物健康和环境风险;二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三要加强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四要落实税收、科技等保障措施;五要着力提升新污染物治理监测、监管、执法等能力;六要加强宣传培训,引导企业和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推动公众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兰州海关、税务总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疾控局、药监局等14个省直部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联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